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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同届的同事甚至晚来的同事都升了
眼睛已经很痛了,有一次因为我工作单位的问题我老公让我打电话给他朋友,我也想给家里减轻一些负担,那时候楼主刚刚毕业,
可是我没想到还拖累了我的朋友, 三年来,我晕,此刻也只能深埋在心底,因为父母年事已渐高,追求时尚与美丽的哥哥和姐妹一起来交流【http://power.javasm.com】帅哥美女时尚社区让我们将美丽进行到老,那个人叫陈思,她的爱很纯粹,他们都走了, 这座生活了三年的城市,也不能给他们优渥的物质生活,很老板吵了一架就离开了公司,我就知道这么个信息了,或许在有些人看来, 今年暑假的时候,我们把合同发过去的时候,融入它,哪怕只是想想,),我想说的是,但是她的傻更让我心疼,刚好,因为他就是,只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, 意气风发出乡关,我晕,此刻也只能深埋在心底,
故乡三题
深圳,嘴边的故乡
儿时记忆里,这座城市一到农历新年便成了空城,宛若千山鸟飞绝后树杈上寂寞的空鸟巢。
人们去了他们筑在故乡的巢,也许是一座破败的房子,也许是一间宽敞通透的老屋。他们兴奋地带着精心采购的大包小包,腰间鼓涨的牛皮钱包像不安分的孩子拍着肚皮,毫不留恋地抛下在这座城市里日夜相向的鸟巢,奔往心心念念的故乡。
那时的我不懂事,以为故乡只在千里迢迢之外,于是,对一个心仪过的人说,什么时候跟着你回老家吧,那才叫做过年呢。
蒸笼腾腾地冒着奶白的热气、大红的鞭炮串成长长的排带、街上的舞狮队喜气洋洋……我想,那些飞走的鸟儿们的故乡该是此般的,不像我,冷清地守着家人的脸,守着一城的清洌。
只是那一年,我却也成了北飞的鸟儿。
十六岁的我因先天性胆囊肿去了广州,除夕夜乒乒乓乓的鞭炮炸响时,我躺在雪白的病床上辗转反侧。病情早在半年前就查出来了,如一个晴天里响亮的霹雳。那个中年医生,是爸爸的熟人,我礼貌地喊他叔叔,告诉他我得了黄疸肝炎,中年医生眉头一皱,用了足足半个多小时,揣摩反复,B超探照头偶遇了那颗藏于我体内十几年的囊肿,他紧张地催促我们及时手术,囊肿已经扩散,用不了几年,黄疸就会撕破温柔的面纱摇身成为肝癌。烟火在窗外开成一朵朵彩花时,我还是睡不着,我在想念深圳的除夕夜,伙伴们的冲天炮一定在楼顶上映亮了半个夜空,花市上喧嚣如沸的叫卖声也必然一如往常能把人掀翻,还有家里阳台上年年春节风干的腊肉,飘得风里都夹着一丝丝醇香。
这座城市,它和我青梅竹马,我们两小无猜。闭上眼睛,我也几乎知道它每一条路的来龙去脉,每一幢建筑的今生前世。渐渐地,我们都粗了骨骼窜了个头老了皮脸,缠绵扶挽的水袖也日渐褪色陈旧,最初的好奇新鲜明媚褪淡,这座城市,又过了几十年,成了我的糟糠妻。
那条不起眼的林荫巷子里,曾经走着一群嘻嘻哈哈的少年,他(她)轻快的单车轮子碾过的雨后落花,留下两道弯弯的忧伤;那条盲肠般短直的街道,隐约着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店,门口常年摆着一溜卤水架,黑漆漆的卤牛肉让人肚子也能香三天;还有半山上那方三个足球场般大小的草地,一年四季,总是缀满了花花绿绿的风筝,一支粉红的蜻蜓,载着我的脚步飞到了高高的树尖上。
我的糟糠妻,我们呼吸与共,声气相投。
它其实远不是诸葛亮赞喻的那种丑妻,甚至可说是光艳照人的,但朝夕相处,即便再芳华绝世,也会渐渐生出厌倦与挑剔,纵然身上最细微的一条皱纹,也逃不过彼此的眼睛。
我总是报怨它夏天粗暴的阳光,晒得人临近夏末干焦如木乃伊;街市上永远不知魇足的扩修,恶劣仿似一个毫无内涵疯狂追赶时髦的妇人;还有无止尽的暴雨台风,这座繁华的海滨城市,台风的浮燥,似乎也传染给了人。密密麻麻挤挤挨挨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,习惯像台风一样,憋着一口气雷厉风行地清理他们的工作,也习惯秋天的风一样冷淡地拂过他人屋前的落叶,由于奔波与孤单,许多人更是干瘦得纸片般,一阵轻微的风也能将他们刮跑,于是,他们也学聪明了,把自己关在小小的屋子里,独善其身,渐渐地,这个本就无根基的年轻移民城市,被人哧为了人情淡薄如纸。
其实,那是他们还没有真正懂得这座城市,当然,也就没有了慈悲。
半路夫妻。但即便是半路夫妻,也是一日便有了百百的恩。人世间,最亲切最陌生莫过于寻常夫妻,两个从来陌不相识的人,一旦有缘结合,便作了一家子,有了比血还浓的情感牵扯。
所以,那一次,我在不远的他乡街头哭作了一团。
说起来是一个很平常的晚上,我们去吃夜宵,炒田螺的燥辣让我口腔溃烂,便急于找一家凉茶铺。
无奈却已是深夜,他乡的人们早已睡去,连沿街的店铺都已拉下门帘陷入了梦乡,迂迴了几条巷子,我们终于找到了一家门面昏暗的小食店。龟岺膏却不是习惯的味道,浓浓的中药味在我舌上喉间徘徊、徘徊,终于化作了脸上的一行热泪,勾头的瞬间,突然无比思念深圳街头那一碗简简单单其貌不扬的龟岺膏,软甜绵滑,慰贴得一副肠胃胜似做神仙。
北京,纸上的故乡
第一次去北京,我还不满三岁,抱在爸爸怀里,太阳下噘着嘴皱着眉,小脸被摄影师涂得通红,背景是宽阔宏伟的天安门广场,爸爸说,你不记得了,那时我们顺道还去了颐和园玩呢。
去了也不记得了,北京于我,永远陌生,也永远熟悉。儿时的地理课本中,总有一颗鲜红的五角星,看不清中国的地图,它却孤独晃眼的钉在那儿,我们便用稚嫩的指头一点:瞧,我们的家,我们的北京。及至再一次去了北京旅游,才知道,它其实一直深深植于我的记忆里,是传统所至,也是位置所至,蓦然回首,几乎要发出张爱玲笔下的那句:哦,原来你也在这里。
抬眼扫去,在这里的,是颐和园、故宫、长城、天坛地坛,漂亮奢华奇伟,像一件件放大数倍的工艺品;在这里的,还有胡同、四合院、干脆流畅绵厚亲切的北京话。
颐和园之流的表面文章,古今上百年,已被无数人的嘴巴说得起了深黄的老茧,那些胡同,却是我喜欢看的。排在马路的两边,蜈蚣的足般,两排陈旧的房屋,挤出弯曲窄小的巷子,一眼望不到尽头,我想,这便是胡同的意思了,张家李家胡乱地同在一起。
胡同里老式的房屋,一律灰瓦泥墙,接檐连梁。富贵一点的,有门当齐整的四合院,里头宽敞明亮,照壁后的院子里,种着月季枣树海棠,让人想起鲁迅八道湾胡同窗前的枣树,他就着它,安静地写下许多匕首文字;贫穷一点的,推开大门就是一堆锅碗瓢盆,男主人勾着腰忙着擦拭那辆二六的半新自行车,女主人壮实的身子匆忙穿梭于卧室与厨房,手里一会儿是掸尘一会儿是一把青菜。
我喜欢胡同,尤其喜欢那条窄小的巷子。在我想象中,总有年过花甲的老人,倚在墙根晒太阳,或如上一次偶遇的一募,胖胖的大妈坐在下午喧软的时光里,慢条斯理地缝补一条灰裤子,叹一口气,怜爱地唠叨着儿子又窜了个子,不长心眼尽长个头了。
再高一点,就是跃出墙的桃树或杮树,桃树已是满树粉嘟嘟的花,杮子则结实得像一个半翻放置的小布口袋。来了北京,我才知道,儿时语文课本里说的春天来了树开花了,是真的,杮子也原不是南方的扁圆,而是我们早已邂逅的小布口袋形状,那编书的人,想必不是北京人,便是真心喜爱着北京。
再晚一点,恐怕屋顶上高远的天就会更加高远,却也更加亲近,昏黄的阳光,从高高的长城城墙上一寸一寸挪下来,漫过朱红宽绰的皇家四合院子紫禁城,顺着沿街的窗户缝儿,溜进平常人家屋里,落在地板上,麦芽糖般厚厚地铺了一地,散发出甜蜜朴素家居的气息。像一个理想的梦,上了历史,连眼神也漫漶温暖得宛若蜂蜜浆。
远远不够,更内里的北京,也许还在《红楼梦》里《醒世姻缘转》里《儿女英雄传》里。
《红楼梦》就不必哆嗦了,自有人给它立传,写不尽几个大家族的缠绕琐碎,后两者,却也是我爱看的。
《儿女英雄传》里,生长在天子脚下的旗人世家安家,虽落难去了别处生活,也十足京派作风。头一回见面,安家和张家两亲家,便亲的不行,平息了安老爷的事,一家大大小小便忙着张罗安公子和张金凤的婚事。买下两处大宅子,设香案、供品、香烛,焚香膜拜,张老太掏出两箍钱,也要随份子,说是吃喝穿戴不跟亲家客气,由亲家给养,佛祖的功德却是各人儿洗脸各人儿光,推托了半天,安太太接过来,那钱竟沍得滚热。
自不必说那后来邓九公与安老爷不喝不相识,妯娌之间、婆媳之间、亲戚之间的诸多周旋。安家的日子,在我看来,是用北京儿化音作了背景乐的标准京城人家生活,俗得冒出热乎乎的蒸汽,溜光水滑,温暖舒适好比太阳下新晒过的棉被,狠狠嗅一鼻子,血肉之躯,也顿作了温柔乡。
于是,表里内里的北京都有了,清风白日,好一个岁月静好、伊甸胜地。
我在遥远的深圳,一南一北的相隔,连它沙尘暴时漫天的桔黄也看不清,春末干熏的风吹到我面前,也成了拂面不觉的杨柳风。
那么对于北京,这座历经了数千年风雨的古城,就只荡一只小船,悠游在岁月长长的河上吧。看那些岸上的冉冉炊烟、收割后田野上金黄的稻垛、远山碧绿地绵延,然后,回到我生活的城市,听着杂乱的喇叭声发几分钟呆,茗一口残留着漂白粉的开水,深深吸一口不那么干净的空气,写下一篇性灵游记。
小沔,梦中的故乡
还不明白籍贯二字含义时,我就已经这样黑字白纸地写了:重庆小沔镇。沔字复杂不会写,却早已说得溜溜圆,会打拼音后,它终于从乡音成了四平八稳的汉字。
二十几年后,我还大半分时候说着我的乡音,回去老家,表弟听了扑哧一笑,莫给我说四川普通话了,你还是说回家乡话吧。
听得我心里一怔。我的家乡话,已经是改良后的事物,拥有重庆话的外皮,普通话的内馅,难怪我的表弟要笑话。
就像我的小沔,故乡的外皮下,包着的,已经是房空人去、山河荒芜。
每个人的故乡,都应该在乡下的,我这样对自己说,乡下赤裸的土地,才能让我们的脚丫接收到真正的地气,而无垠广阔的庄稼地上,那些噌噌有声的破土、拔节、灌浆,不啻于人世间任何最朴素的真理与感动。
已经很模糊了,儿时的记忆,遥远得比一场旧梦还依稀。我回去,怕是也再找不着那些记忆,但一下汽车,立于小沔的码头,鼻子就酸了,它们又都回来了,哗哗啦地,排山倒海,我这颗种子,是小沔天时地利人合受孕而成,那些枝枝叶叶高入云天了,也不过是基因细胞的扩展分裂组合,像一个吹大的汽球,鼓胀的赤橙黄绿青蓝紫,瘪了,依然是那一片薄软的胶皮。
妈妈总是怀疑我的记忆,每每我笑着谈及往事,她歪头斜睨着我,你真的记得,那时你不过三四岁。
我记得。那个寒冷的冬日清早,我裹着厚厚的棉被踩着白雪,一摇一晃地去看姑婆屋里重病的祖祖,也顺便给他拜年。爷爷正和祖祖吵架,说大过年的,糍粑还舍不得吃炸的,不就是一点油吗。他一堵气,把一罐子猪油都炸光了,端着一筛簸金灿灿的糍粑让我吃。在那不久之后,祖祖就去世了,那也是我目堵的第一次死亡。我和他只隔着几米远,小小的我不懂事,坐着发愣,看大人来来去去地擦过身边,眼里满是惊恐与好奇,做完了几天的法事,才渐渐懂得,原来看似太平祥和的日子,竟也有着生老病死、悲欢离别。后来,过了几十年,爷爷也去世了,埋在另一块家里的自留地边,他说好看后人种地,也好看风景,我们小沔风景好啊,嘉陵江宽阔丰沛,山上地也好种,种出来的粮食就是比别处好吃。
二十几年内,我也曾回过几次老家,不是衣锦还乡,都是与爷爷相关,赡养过寿奔丧。爷爷是我们家族最后一个老人,也是最顽强的一个,一辈子,都不肯离开小沔江边那个叫马马石的小村子,他像一座望夫石,静静地守在光线严重不足的破屋里,等我们回去,等爸爸亲切地叫他一声老号,等我稚嫩地唤他一句爷爷,然后,干瘦的脸上,就会绽开一朵好看的菊花。
每次回乡,我也都是十足的叶公。带了一堆备用品不说,白天里仍旧呆不住,趁着赶集的当儿解了馋瘾,嘴角油渍未净,便开始抱怨米粉太粗豆花太碎,一逢上夜晚,更是抱怨声胜过嗡嗡作响的蚊虫阵,伸出咬得红肿的脚手,比伺候过玄宗皇帝的白发宫女还能诉苦哆嗦,连妈妈也看不过眼了,爬起来又添上一炷蚊香,也不怕自己被熏得里三层外三层的蚊香臭。
真真谈乡色变,这色,不单是眉飞色舞的色,还是暗然失色的色,也是十年音信两茫然里的色---雾白色。
直到那一次,偶遇一位学者的话,才慢慢释怀,他本是追朔文化源头的,笔锋一转,却说,所谓故乡,就是再也回不去的地方。
那么,这也就对了。
但我的小沔却还在那儿,从前、现在、以后,将世世辈辈立于那在水一方,我回不回去都无所谓,知道它在,我就心安了,像儿时漆黑的屋里独自睡觉,知道妈妈就站在门口一般地心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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